概念
在教育目的的规范下,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。
学生通过教师有目的、有计划地积极引导和培养,主动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,发展能力,增强体质,陶冶品德、美感,从而促进他们自身全面发展的过程。
(另一种定义:教学是教师教学生认识客观世界进而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教育活动。)
教学是教育活动的核心。
(续表)
| 词源 | 《书·商书·兑命》:这两个字最早连接为一体,成为“教学”,“教学半”,没有进行专门的解释。 |
| (宋)蔡沈:将“教学半”注释为“教,教也……始之自学,学也;终之教人,亦学也”。这里的“教”与“学”实际上都是教师的行为,指教师的“教”与“学”是辩证的、对立统一的,是相互依赖、相互促进的。 | |
| 《学记》:“建国君民,教学为先。”这里,“教学”一词可以解释为含有教者和学者双方活动的意思,与“教育”一词几乎同义。 | |
| 真正指教师的“教”和学生的“学”的“教学”一词出现在(宋)欧阳修的文献中:“先生之徒最盛,其在湖州学,弟子来去常数百人,各以其经传相传授,其教学之法最备……”这里的教学相当于现代意义上所说的教学。 | |
| 内涵 | 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。 1.根本目的:培养全面发展的人。 2.组成: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。 3.教学具有多种形态,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。(共性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/多样性→形态多样) 4.学生的认识活动是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|
| 教学与教育、智育、课程的关系 | 教学与教育:部分与整体,教育包括教学,教学是学校进行教育的一个基本途径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。 教学与智育:教学是智育的主要途径,但不唯一,智育是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,智育也需要通过课外活动等途径才能全面实现;教学要完成智育的任务,也要完成其他各育的任务。(例:在一定程度上教学等于智育×) 教学与课程:课程是指学校的意图,侧重于“教什么”;教学是指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,侧重于“怎么教”的问题。课程与教学实际上是内容与形式。 |
(续表)
| 教学与教育、智育、课程的关系 | 教育 教学 | 智育的途径 | 作为教育途径的教学 |
| 教学与教育的关系 | 智育的途径和教学的关系 | 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