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过程的本质
| 概念 | 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构成的一种双边活动过程,即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、任务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,指导学生有目的、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同时促进学生身心发展、培养思想品德的过程。 |
| 本质 | 1.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。教学过程的主要矛盾/基本的、决定性的矛盾/教育活动的逻辑起点:学生与所学知识之间的矛盾。2.教学过程的主要矛盾实际上属于认识过程的矛盾,即认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,因此学生的认识活动是教学中最主要的活动,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。拓展延伸客体改变→实践活动→教师的教(主体:教师;客体:学生)主体改变→认识活动→学生的学(主体:学生;客体:知识)教师与学生交互主体→交往活动(新课改倡导) |
| 要素 | 1.三要素说(教师、学生、教学内容)。2.四要素说(教师、学生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手段)。3.五要素说(教师、学生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手段、教学环境)。4.六要素说(教师、学生、内容、方法、媒体、目的)。 |
| 认识过程的特殊性 | 版本一:1.间接性与概括性。(认识方式和认识对象的间接性)2.引导性与指导性。(有领导的认识,教学过程是在主(学生)客(知识)体之间嵌入了一个“中介因素”——教师,形成学生(主体)一课程与教材(客体)一教师(领导)相互作用的特殊的“三体结构”)3.简捷性与高效性。4.交往性与实践性。5.教育性与发展性。(赫尔巴特“教育性教学”/教学中学生的认识既是目的,也是手段,认识是发展,认识中追求与实现着学生的知、情、行、意的协调发展与完全人格的养成。) |
(续表)
| 认识过程的特殊性 | 版本二:间接性、交往性、教育性、有领导的认识。版本三:1.是一种学生的认识活动。2.是一种间接性的认识过程。3.是一种在教师领导下的认识过程。4.是一种有教育性的认识过程。 |